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简称“关贸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 GATT) 是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多边国际协定和组织。二次大战之后,国际经济严重萧条,国际贸易秩序混乱,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44个***参加)建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作为支撑全球经济的三大支柱来调节世界经贸关系,推动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194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定召开一次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并成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着手起草国际贸易组织章程。1947年4月至10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筹委会会议同意将正在起草中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涉及关税与贸易的条款抽取出来,构成一个单独的协定,并把它命名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23个***和地区签署了这份“临时适用”议定书。它于1948年1月1 日起正式生效,并根据该文件成立了相应机构,其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后发展到130多个。其成员国分为三个层次,即缔约方***、事实上适用关贸总协定***和观察员***。 关贸总协定从1947年至1994年共举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据不完全统计,前7轮谈判中达成关税减让的商品就近10万种。1993年12月15日,第8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更为重大的进展,代表批准了一份“***后文件”。文件规定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以取代目前的关贸总协定的临时机构,同时对几千种产品的关税进行了削减,并把全球贸易规则扩大到农产品和服务业。1995年12月12日,关贸总协定128个缔约方在日内瓦举行***后一次会议,宣告关贸总协定的历史使命完结。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协议,从1996年1月1日起,由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取代关贸总协定。 中国与GATT/WTO的关系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1948年4月21日,当时的中国***签署了《临时适用议定书》,同年5月21日,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在未得到中国***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的情况下,台湾当局于1950年3月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虽然中国指出这一退出决定是无效的,但由于受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中国未能及时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随着中国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取得巨大经济成就,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从加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出发,中国中央于1986年作出了申请恢复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决定。 自1986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恢复我缔约方地位后,1987年3月关贸总协定成立了"中国工作组",开始中国的"复关"谈判。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从当年7月起中国复关谈判转为加入WTO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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