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kenjr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6 回帖数:8
| 发帖时间 - 2005/5/22 21:49:06 | 近几年软条款信用证在实际业务中大量出现,这既有出口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国外开证行及进口商的原因。从国内出口企业来说,外贸经营权的进一步下放,带动了商品出口的迅猛发展,但相应的行业协调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出口企业采取各种手段争取国外客户,有时不惜接受一些苛刻的条款。从国外开证行来讲,之所以某些国外银行频频开出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在于软条款信用证本身对其切身利益并没有多大危害,也谈不到受损失,银行要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满足某些客户的需要。并且截至目前,国际商会有关信用证的文件对软条款并无特别的说明和规定,而开证申请人要求银行开出软条款信用证也有他自己的目的。一般有三种,***种是开证申请人存心诈骗。这咱情况往往是开证申请人要求受益人预付履约***金、开证押金、佣金或质保金给买方***代表或中介人。买方收到预付款项,即可利用信用证中规定的软条款逃避付款责任,使出口企业遭受损失。第二种是开证申请人并非存心诈骗,而是想掌握信用证主动权,在市场对自己不利时,利用软条款免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第三种目的是开证申请人为了更好地控制货物,掌握装运来维护自身利益,在信用证中规定了一些限制受益人行为的条款。 开证申请人开出信用证的目的不同,对受益人的危害程度也不样,出口企业的应对措施也应有区别。如出于诈骗目的信用证软条款切切不可接受;并非出于诈骗本意,但随时可能使开证申请人免除付款责任的软条款谨慎处理;买方为控制货物质量开出的软条款可以灵活接受.下面,我们谈一下如何识别类型的信用证软条款及应对方法。 (一)出于诈骗目的信用证软条款 毕竟这种类型的软条款对受益人来说,风险巨大,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以避免或减少诈骗案的发生。(1)尽量要求开证申请人从资信良好的银行开证,并且在收到信用证后要认真审核,一旦发现这类软条款要立即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在开证着手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力图弄清其规定上述条款的真实意图。(2)必须注意出口合同条款的拟定。很多信用证证规定要求出口商支付5%甚至更高预付款的条款,有不少是上证外的合同中早就规定好的。如果合同条款本身定的,我方也可以合同为依据要求修改。出口公司应注意对任何要求我方预付款项的合同提高警惕,尽量不要做出这样的规定,以免误中对方圈套。(3)如果出口企业签订了此类合同,接受了预付款项条款,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如要求买方开立预付款备用信用证(Advance Payment Standby),用于担保买方对出口方预付金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买方完全掌握信用证主动权的软条款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开证申请人为中间商的时候。开证申请人一方面要控制货源,另一方面可能又无法及时联系好下家客户或害怕下家客户临时毁约,因此在信用证中规定了软条款以便自己灵活掌握。一旦市场对自己不利,即可利用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免除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 1、规定信用证暂不生效。如信用证中规定:This credit is non-operative unliss the name of carrying vessel has been approved by applicant and to be advised by L/C opening bank inform of an L/C amendment to beneficiary(本证尚未生效,除非运输船名已被申请人认可并由开证行以修改书形式通知受益人)。按照正常情况,受益人收到的信用证应该是已生效的信用证,但是这类信用证暂不生效,侍到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生效,或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再通知生效,或由开证行签发通知后生效。不管些类软条款形式如何变化,其本质是:信用证必须满足申请人提出的某些条件后才生效。这样,开证申请人完全掌握了信用证的主动权。 2、规定收到开证行批示方可装运。开证申请人常针对货物装运规定种类软条款,常见的几种有:(1)规定装运港、装运日期和目的港须由开证申请人通知或须其同意,并以修改书形式通知。(2)规定船公司、船名 须由开证申请人***。(3)规定受益人只有取得开证申请人***验货人签发的装船通知后才能装船(4)规定受益人必须提供***船公司出具的提单或货物必须装上***船只。这类软条款使得开证申请人掌握了货物是否装船、何时装船的主动权,使受益人陷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不能不准备发货,另一方面又无法掌握发货日期,随时可能造成信用证逾期。 对于这类高风险的软条款,在理论上是不能接受的。这样的条款很容易使卖方陷于被动,不管卖方的货物备的有多好,一旦这期间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或有其他对开证申请人不利的因素,买方就会利用此类软条款免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终使卖方辛苦备好的货物成为不值钱的库存货。如果卖方为了达成交易接受了此类条款,就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来减少风险。(1)交易前必须通过银行或有关机构进行资信调查,选择可靠的交易伙伴。尤其在知道对方为中间商时,对其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更应着重了解。实践证明,选择可靠的交易伙伴,是避免被欺诈或陷于被动局面的***途经。(2)要注意在这种软条款信用证下,不要为买方定样生产。正常货物买方如果把拒收,还可转售他人来减少损失;而定样生产的商品,一旦买方不愿意接受,货物只能白白堆在仓库里,损失惨重。(3)要督促买方尽快使信用证生效或者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在信用证生效之前不要办理装运,要控制货物所有权以免遭受更大损失。 (三)开证申请人为控制货物质量开立的软条款 有些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里加上一些较为苛刻的软条款,目的并不是为了坑害卖方,而是为了防范的软条款,目的并不是为了防范自己受骗。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想让生意***终达成。如信用证里列明规定开证申请人出具检验证明的软条款,是为了在货物质量和交货时间上限制卖方。如信用证中规定:two copies of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XX inter'l (HK)LTD and sighed by a representative attesting to quality,quantity and order specification(要求提供两份香港XX国际公司代表签署的检验报告副本,证明产品的质量、数量和规定均符合订货要求)。 这种条款卖方接受后也会受限于人,一旦买方不想要这批货了,他的验货人可以故意挑剔说买方的货物不合格而拒签检验报告,或者买方索性根本就不派人来检验,使卖方无法备齐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而遭受银行拒付。有时我们同意买方先验货而后发运,是出于对买方的妥协和配合,***终使生意得以达成。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在某些行业,如服装出口,买方验货已是行业公认的通常做法。买方通常派代表在出口地工厂对货物的款式、花色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才能装运。对于这样的情况,卖方在接受验货条款时,还就注意以下几点: 1、这种信用证项下的出口货物不但不能延期交货,而且还要适当提前至少一周左右的时间,以防验货的代表有其他事务缠身而耽搁了验货签字的时间。卖方一定要提前和验货代表约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他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并且提前交货。一旦货物出现问题还有时间补救,不致于耽搁船期。 2、一定要争取装运前检验,对于要求目的港检验的条款应慎重接受。在装运港验货一旦有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可以迅速调换,而货到目的港货再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无法补救。 3、如果卖方的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从其它生产厂家采购时,要注意把货物运离生产厂家之后再让验货代表检验,以免失去客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