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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UFO_123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692 回帖数:2877
| 发帖时间 - 2009/8/20 21:17:00 | 根据《***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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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hbnbfp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0 回帖数:5
| 发帖时间 - 2009/8/22 17:56:35 | 就应该这样啊,要不一天天这样加班会崩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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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tongda168
 等级:大学生 发帖数:118 回帖数:390
| 发帖时间 - 2009/8/22 23:22:22 |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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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UFO_123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692 回帖数:2877
| 发帖时间 - 2009/8/23 7:23:33 | 不过我们加班是没什么加班费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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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resai
 等级:高中生 发帖数:5 回帖数:252
| 发帖时间 - 2009/8/23 9:59:11 | 加班有加班费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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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chirschen
 等级:教授 发帖数:262 回帖数:6615
| 发帖时间 - 2009/8/24 9:37:28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除非你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力你可以很拽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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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topwelltec
 等级:博士生 发帖数:54 回帖数:882
| 发帖时间 - 2009/8/24 16:55:57 | 我们都是按照***规定来的,应该能放八天的,只是多呢也别想。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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