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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Lynnray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2 回帖数:13
| 发帖时间 - 2005/12/20 6:44:05 | 这里真是卧虎藏龙,高手云集啊,多谢各位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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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genard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 发帖时间 - 2005/12/20 8:13:46 | 谢谢夸奖啦! 换提单固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不过要看具体情况斟酌使用: 首先,船公司造成不便倒是其次,近洋货物建议不要使用,一旦给客户造成滞期、滞报比较麻烦!如果导致客户索赔,恐怕就是因小失大啦! 其次,只有长期客户这样操作才有意义!-----从感情上讲,不太希望楼主与中国的客户长期这样做! 以下是引用Robertliu在2005-12-19 20:33:36的发言: 对于船公司而言,换单操作起来实在复杂。因为涉及到不同OFFICE对同一套舱单的更改,加上柜子到港清关的时限要求,处理起来很是棘手,所以平素基本上是惟恐避之不及,见到头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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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liangchun
 等级:博士生 发帖数:46 回帖数:900
| 发帖时间 - 2005/12/20 10:43:42 | 说真的,听到赚中国人的钱真是很不高兴,也许是鉴于楼主是中国人,大家才帮忙。呵呵。 其实楼主公司资金足够支付卖家的货款的话,这个转口信用证操作应该是不难的。 你与***终卖家之间是一笔交易,与***终买家是另外一笔交易。只要中国开给你的信用证上注明第三方的提单是可以接受的。你付完出口商的货款后,再交单真正买家开证行议付,把那些***等议付文件,除提单外换成与信用证上相符的。正常收汇应该不成什么问题。 如果说你的风险,就要谨慎处理你的交单议付,确保安全能收到***终买方的款。毕竟你是 已付了***终卖方的款了。千万别卡在你手中。 呵呵。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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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漂亮麻麻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7 回帖数:65
| 发帖时间 - 2005/12/20 12:12:40 | 高手们解释得很清楚,谢谢. 如果换单很复杂的话,那船公司肯吗? 要多长时间呢? 老油条人又好又可爱! 不过我认为赚钱是要双赢的,中国不可能赚全世界的钱, 如果我们不让别人也尝尝甜头的话. 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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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genard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 发帖时间 - 2005/12/20 13:08:09 | 呵呵,双赢可不是这样做的! 做进口的,不考虑节约每一分钱,直接或者间接慷***之慨,***起码也是失职! -----MM想得太可爱啦,让别人尝尝甜头?谁会让我们尝尝甜头啊! 以下是引用漂亮麻麻在2005-12-20 12:12:40的发言: 不过我认为赚钱是要双赢的,中国不可能赚全世界的钱, 如果我们不让别人也尝尝甜头的话. 你们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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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BIF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0 回帖数:2
| 发帖时间 - 2006/12/23 14:32:14 | 这里高人实在多,我想问一下,贸易商在台湾,工厂在大陆,收货人在英国,出的就是两套提单,开信用证,我的客户就是这么做的,算转口贸易吗? ro***2005@hotmail(dot)com 我们公司做第三国转口贸易是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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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delicaterain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15 回帖数:81
| 发帖时间 - 2006/12/23 16:15:44 | 我看了半天,但我怎么也不觉得这个是转口贸易,个人意见,这顶多就是个间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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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mimi2872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4 回帖数:189
| 发帖时间 - 2007/1/6 15:09:09 | 想知道楼主***终是如何实际操作的,困难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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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7/1/6 16:34:06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5-12-19 13:08:54的发言: 转口贸易!你***要求中国客户给你开立信用证时,THIRD PARTY B/L IS ACCEPTABLE! -----你在澳洲向中国出口,而且还是转口贸易,帮助你无论如何都有点别扭,有吃里扒外的感觉啊! [QUOTE][b]以下是引用[i]Lynnray |
不认同!个人觉得17楼拉灯先生所言有一定道理!有点像《皇帝的新装》里的那句话,呵呵。转口贸易不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不能简单地判断是转口贸易!若当事人在三个:澳洲公司A,中国公司B,印度公司C(仅打比方),A分别与B和C签约(B与C不签约),亦即A向C买货过来再卖给B,则为转口贸易;但是,如果当事人只有两个,比如C只是A的分公司或开在印度的工厂(或分厂),那只有A与B签约,也就等于C与A产生了交易关系(C与A为同一机构同一PARTY,使用公司同一***,C甚至可代表A与B签约!),于是货物由印度X港直接运至中国X港,则不是转口贸易。这种业务也常见。至于楼主的单证收汇,看到L/C才好发言。 本帖子2007-01-09 22:00:21由BruceHuang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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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无敌小滚猪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7 回帖数:127
| 发帖时间 - 2007/1/6 16:49:35 | 那么关键是楼主没说清楚“货源”是什么意思 呵呵 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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