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账追收】贸易进行中,完全按合同履行未必是正确的! 海外追收,预防为上!您有外贸案例?欢迎与我们分享,我们一起揭秘风险,警醒同仁!请与我们留言! 【案例回放】 2005年初,中国的贾先生与英国一家公司签订了购销茶叶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贾先生需要在2005年底交付120吨茶叶给英国这家公司。 但是,当英国公司接收了贾先生70吨茶叶后,根据市场反馈,发现茶叶销路不畅,于是于2005年6月明确通知贾先生由于销路不畅不再继续接收贾先生的茶叶。 这时候,贾先生的仓库里还有已经收购来的10吨茶叶,贾先生为了赚钱,在收到英国公司通知后,仍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收购了剩余的40吨茶叶,后因英国公司拒绝接收剩下的50吨茶叶酿成纠纷。 而贾先生认为其是在按合同约定办事,责任应该在英国公司一方,***终闹上了第三方仲裁机构。***终的仲裁结果是,贾先生和英国公司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经验总结】 在这个案例中,当贾先生收到英国公司通知后应该停止收购茶叶。英国公司属于违约的一方是毫无疑问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英国公司违约后,贾先生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由于贾先生在英国公司明确告知即将违约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采购了40吨茶叶,扩大了损失的范围,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应该有贾先生承担。所以,当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是,要不要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要视情况而定。 【国际商账追收】 至信国际商账追收,不成功不收费,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国外客户欠款怎么办? 国外客户拖欠尾款怎么办? 选择至信国际青岛诚福源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郑重承诺:不追回,不收费! 咨询电话: 18562802643刘经理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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