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债务追收】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需要认定! 【案例回放】 郑总,有一家广州伞厂。某次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 经过友好的洽谈,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意大利客户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 不料7月初,郑总的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后经查实,是郑总欠薪导致的工人报复。犯罪嫌疑人也已经刑事拘留,并且追究其民事责任。 郑总主张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违约金,然而意大利客户却不同意这个观点。于是双方引发争执! 【经验总结】 首先应认定该伞厂的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控制)。如实为不可抗力,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免除责任。 海外追收,预防为上!您有外贸案例?欢迎与我们分享,我们一起揭秘风险,警醒同仁!请与我们留言!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国际债务追收】 至信国际商账追收,不成功不收费,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 国外客户欠款怎么办? 国外客户拖欠尾款怎么办? 选择至信国际青岛诚福源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郑重承诺:不追回,不收费! 咨询电话: 18253202333刘经理、VX同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