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上官雨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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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时间 - 2017/7/25 9:04:05 | 周末在与同行朋友闲谈时,竟听到一个江湖理论,说“CRS是纸老虎,撑不过五年”。听上去很诱人。 该观点还以五大理由佐证:一、得不偿失(成本将大于税收的10倍);二、收集质量差(因太复杂且无法评估);三、信息用途有限(因税务居民概念缺稳定性);四、美国不加入(外资有归属);五、各国面临法律挑战(侵犯隐私和歧视)。 这又是执行成本,又是执行效果,又是国际形势,又是法律支持的,听上去很有道理啊!高小鸣觉得,这分析问题的角度看起来很厉害,只可惜结论经不住推敲,当然,这也是大部分骗术的得逞要诀,你我皆知。 但在实际与客户联系中发现,确有部分外贸企业主对这耳食之言,听之信之,所以特意单写一篇文章来详细分析一番,不敢说以正视听了,姑且在盲信之前,多一点思考的方向。 理由一:得不偿失(成本将大于税收10倍) 对一切你听到的数字比例都保持警惕! 这个“成本将大于税收10倍”的数字比例,切不要被数字吓到,要考证是真有人拿数据做了测算,还是自己为了表达效果而随便加的。而即便真做了测算,还要看机构是否***,测算是否科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分享一个小经验,除***官方的发文外,引用数字,必说来源。 再从CRS来看当局收益,***批签署国要到9月才开始***次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账户涉水信息自动交换,首批是对高净值客户进行交换,坊间传言是“抓大鱼漏小虾”,明年开始无论金额全部交换,又说是“大鱼小鱼一起抓”,那到底能抓到多少鱼,增加多少税收,是否查出贪污、洗钱金融犯罪,都还未知。 退一步讲,所谓成本,也是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上的合规成本,从***当局角度,是理所应当做好的事,***获得税收情报,追缴税款,实在是国税意义所在的呀。 收益未可知,成本也谈不上,谈何“得不偿失”? 理由二:收集质量差(因太复杂而无法评估) 信息交换首批也要今年9月才开始,收集的数据质量如何,是否有效,都还未知,或许市场有倪端可未卜先知,但凡人如何洞穿? “太复杂而无法评估”?CRS本身即是准则标准,信息怎么会太复杂?况且各国都积极应对,塞浦路斯还专门开发了门户***平台ARIANDI来方便信息提交,也能节省报告成本。(详情请看历史文章:CRS倒计时丨马恩岛、塞浦路斯CRS涉税信息交换逼近) 理由三:信息用途有限(因税收居民概念缺稳定性). 信息用途自然是征税,看CRS还不明白这个,可以洗洗睡了。 至于税收居民概念,确实是各国都有不同,但大原则都是一致的,并不会对CRS下的信息交换造成大影响。且OECD目前已经开始清查一批对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较为宽松的***,开始了系列“约谈”。OECD、国税、金融机构,可没有一个是吃干饭的。 理由四:美国不加入(外资有归属) 是美国不加入,但忘了美国的肥咖条款(FATCA)了吗?当然我们现在可以说,目前中美是草签,但业内看法,未来对等的信息交换是大趋势,且中国也一直在学习美国的先进税法,这一条点到即止了。 我们也考虑过,是否会有大量钱款流入美国,但同样的,外管局也不是没事做的呀。 理由五:各国面临法律挑战(侵犯隐私和歧视) 法律挑战可能夸张了,我们分两步说。其一,法律永远在发展与完善,无挑战一说,CRS在各国间的实施进度一定与该处的法规配合度相关,但就目前得到的信息,依然是一篇热火朝天,在积极应对,这个过程***一定是尽力推进的,是件水到渠成的事。 在看其二,侵犯隐私,这可能就是瞎说了。即使银行保密法严格如瑞士和英属各***小岛,都已经为CRS和肥咖条款施行敞开了大门,其中不得不提的,英属泽西岛、开曼、BVI,***的有关肥咖条款和CRS的法律法规,其严格和详细程度,堪称楷模了。 何来法律挑战,何来侵犯隐私,何来歧视?不存在的。全球征税是全球当局的心之所向。(哈哈,写到开小玩笑了) ***后提一句,切莫盲目相信那些一听就很美好的事。如果您有这种倾向,那您的“侥幸心理”可能需要修剪修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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