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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18 19:46:03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18 13:18:09的发言: 黄大嘴,继续你的自恋吧!------一味自吹自擂,时刻不忘往自己脸上贴金,就是你的"档次"!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18 11:37:20的发言: 举凡我们两人所辩论的任一论题,你有哪一条赢过我? |
嘴不大不小,稍大一点,但是,如果我嘴能更大的话,我还真求之不得(整容除外)!因为,有道是:"男人嘴阔食四方,女人嘴阔食穷郎"啊!油条蛙蛙,我就是你的克星!如果你弱,我遇弱不弱;如果你强,我遇强更强! 档次当然比你这外行人好,你不会让气得吐血吧? 鲜活的L/C实例明晃晃地摆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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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楼 james1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286 回帖数:2264
| 发帖时间 - 2006/7/18 19:56:42 | 又开始论战了????我实在没空,不然考虑加入了?呵呵。 好象没有看到很不好看的词语。辩论就对了。 油条风格粗犷些,BRUCE风格细腻,较执着。一南一北的。很难碰到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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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19 9:22:37 | 以下是引用追忆似水流年在2006-7-18 13:59:53的发言: 有些东西说上一千遍,即使是错误也变成了规则。 |
千呼万唤不出来,永抱琵琶全遮面。看你的老油条老师羞答答的,一直没回答相应问题——心里没底呗。那你这个作为学生的能否帮他回答、发表一下见解?说不定你还比你老师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徒弟乱拳打死师父的例子也时有所闻。 第N次问你了:为什么不回答我多次贴出以下我们***次共同作业的对比? 第N次问你了:为什么不回答我多次贴出以下我们***次共同作业的对比? 第N次问你了:为什么不回答我多次贴出以下我们***次共同作业的对比? 1楼 sunny_gaoxp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3 回帖数:8 发帖时间 - 2006-3-23 10:18:35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原句条款:- Time of payment:by 100% confirmed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in favor of the sellers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be opened and to reach chinabefore may 1, 2004 and v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 e 15th days fafter the foresaid time of shipment。 油条翻译: - 100%以卖方为受益人开立的保兑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信用证于2004.05.01前开立并送到中国。信用证在中国有效,并保持有效至前面所说的发运时间后15天。-----这样翻译似乎更好些吧? 本人翻译:- 付款条款:凭100%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信用证以卖方为抬头,以即期汇票有效,信用证于2004年05月01日前开立并抵达中国,在上述装运时间后15天内在中国议付有效。 本人分析: 1、”may”要这样写”May”,英语月份的***个字母也要大写。 2、这个“Time”应为“Terms”好些, 因为本条款所述的不仅仅是时间。 3、“不可撤消”要改成“不可撤销”,老油条又错字了。 4、有一点让人觉得很别扭的就是他这翻译: “信用证于2004.05.01前开立并送到中国”----只有外行人老油条才会这样翻译。L/C一般都是通过银行与银行之前的电传机,例如通如SWIFT系统发送,怎么叫做“送到中国”呢?像送文件或包裹一样让DHL送?让TNT送?废话!专业人士才不会这样翻译! 5、他这种翻译也不顺畅:“信用证在中国有效,并保持有效至前面所说的发运时间后15天”对比一下:本人的“信用证于2004年05月01日前开立并抵达中国,在上述装运时间后15天内在中国议付有效”。 6、看你美的!自己还美滋滋地往自己脸上贴金:“这样翻译似乎更好些吧?”我油然而想起一个民间歇后语:老鼠跳到秤(称)盘——自称!----羞人啊老油条你这水平! 7、Time of payment,为何漏了作翻译? 8、negotiation----这么长的单词看不见吗? 这词可以漏掉吗? 这么重要的中心词,也说明了信用证是议付而非付款信用证,老油条为何不翻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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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20 11:10:44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18 13:18:09的发言: 黄大嘴,继续你的自恋吧!------一味自吹自擂,时刻不忘往自己脸上贴金,就是你的"档次"!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18 11:37:20的发言: 举凡我们两人所辩论的任一论题,你有哪一条赢过我? |
哆嗦吗?确实有点哆嗦,却乃实逼处此——但对于在视力、听力***主要是在脑力上存在极度障碍的一些人,甚至对他猛扫一记“边腿”,他都如“木乃伊”如“植物人”如中风老翁一般了无反应,如是,则偶奈之何?从另一方面来说,试问我若被屈打成招,则大家岂不就更欢欣鼓舞,弱冠相庆了? 在法庭诉讼上无言属认罪; 在电视答辩上沉默属认输; 在这里辩论上沉默无言加失踪逃避属认错…… 以老油条为首的十几个男女老少,从三月底的趾扬气扬,对我横加责骂,从各方面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衰落到现在的垂头丧气,仿佛一句话:人生犹如鸟同林,麻烦来时各自飞。 偶观点相当明确:上擂就要赢——除非打假拳。是的!从辩论一开始,就是对老油条上课!对于拥有十几个庄员的老油条这个庄家,我说过了:我要翻盘,我会翻盘,我也早已翻盘!我一人力敌你们十几个人,容易吗?不容易。时间终于证明了很多东西。我翻盘靠的是什么?不客气地说,就是比你们强大的实力和技术,我就要比你们强!包括论坛上其他从我国“六大外贸专业院校”毕业出来的科班出身外贸人一样,就是要比以老油条为首在英语和外贸L/C方面选修、自修、自学的理工科外行人这种半路出家之徒要强!我措词就是强硬:你们,不行就是不行!没什么面子不面子可言!即使我们的辩论细化到一个标点符号,都要比你们强。在网络上看不见你摸不着你,这是你的幸运。若在现实生活中,你就没有这样的造化!不服气就再来,***是亮出你的真实面孔来,我可以学着福尔曼50岁依然走上拳台一样,在体力和技术上大战十二个回合都懔然不怕。 从现在开始,技不如人的你,还准备怎样无端训人???看来很多事情可以告一段落,是该划个“;”号或者是“。”号了。老油条,是的,你算个啥子东东?我让你一生甚至祖孙三代都记住这三个多月的较量!明显得很:你只会误导一些初出茅庐的新人,然后像贪官污吏开门欢迎携着烟酒钱财有求***的访客一样,慷慨地接受外贸新人对你的吹捧和崇拜,但只要我一出手,你就出丑!你现在除了说些与外贸L/C实务风马牛不相及的气话和题外话之外,已别无选择! 就像在笼子里被捆得严严实实的一种动物一样,已没法动弹!你尚有何作为?我,就是赢你——曾经、现在、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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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楼 genard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 发帖时间 - 2006/7/20 12:07:02 | 神经病! 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20 11:10:44的发言: 在法庭诉讼上无言属认罪; 在电视答辩上沉默属认输; 在这里辩论上沉默无言加失踪逃避属认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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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20 12:17:54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20 12:07:02的发言: 神经病!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20 11:10:44的发言: 在法庭诉讼上无言属认罪; 在电视答辩上沉默属认输; 在这里辩论上沉默无言加失踪逃避属认错…… [/QUOTE] |
这是你新的代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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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20 12:31:45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20 12:07:02的发言: 神经病!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20 11:10:44的发言: 在法庭诉讼上无言属认罪; 在电视答辩上沉默属认输; 在这里辩论上沉默无言加失踪逃避属认错…… [/QUOTE] |
“一代论坛老大”油条蛙蛙,这就是你的大师风范!这就是你的本来面目!这就是一帮新人的老师的真正本性!你“教”人学外贸,现在教人骂人了!有一种动物,当它面对一堵高墙,它跳不过去的时候,它会很急很急,以爪耙地,晕头转向……于是,“X急跳墙”这个成语也就产生了。我现在非常理解它的心情!呵呵…… 你从原来不识好歹的训人,到现在明目张胆的骂人,无它,只说明你更加无能而已!是的,在我眼里,你算什么?不服气就再出招!你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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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楼 devey_lx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2 回帖数:7
| 发帖时间 - 2006/7/20 17:41:02 | 太激烈了,这才是真正的论坛,应该叫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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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21 9:44:16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20 12:07:02的发言: 神经病!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20 11:10:44的发言: 在法庭诉讼上无言属认罪; 在电视答辩上沉默属认输; 在这里辩论上沉默无言加失踪逃避属认错…… [/QUOTE] |
一开始自己大张旗鼓地认为是“凭保函议付”,然后偷换为“凭保议付”——“保函”不是随便由任何一家机构可以说的!——你这种外行人自然不懂啦!自己的小脑袋不好好地想一想: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份L/C显示或证明了允许“凭保议付”?也就是你这种做法行得通吗?这样一来,L/C全都不怕有不符点了,议付行更多烂帐了,可以否?懂了没蠢? 当辩论赢不了别人的时候,你这个门外汉就开始骂;当骂不过时,可能会打;但是,你能在别人面前能撑得上多久?30秒可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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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7/21 9:53:07 | 本帖中所显示老油条娃的种种无知与无能,大家有目共睹。任何一位赞同老油条谬论的同志,都可以跟本人辩论,但必须以理服人,像老油条蛙辩不过就骂“神经病”的这种心态,恰恰说明是他自己本身就存在问题,骂的是自骂!有本事者不会骂人!网络上摸不着你,说不定你在上面臭骂你老爸,回家后你老爸还会赏你馍馍…… 油条蛙,若你能提升一下自己的档次,则我们会玩得更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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