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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genard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4:38:23 | 跟这种眼力,这种偏执的人交流,实在是浪费时间! 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8-25 13:07:25的发言: 如果认为货代***就是CARRIER,才是你所说的误人子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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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追忆似水流年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7 回帖数:110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4:56:51 | 同感,同感。油条兄说得好,不过他在终归热闹许多阿。 UCP500 电子版,的确要谢谢你啊, 如果不是你提醒,恐怕我***章都不会看全。 L/C 不谈,咱不是一路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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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爱笑的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1 回帖数:15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5:53:57 | 今天有两份信用证刚交单,不过银行打电话过来说单证有几个问题,本人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在这里让还请各位朋友帮忙出谋划策。 1.韩国信用证中有两个问题: A. 提单的签章问题,银行说提单上不可以直接盖货代章,如果要盖下面也是要表明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我们提单AS CARRIER 上面直接盖的是货代公司章 我们再对比UCP 500第23条和第30条,为什么你就想不到是CARRIER提单?为何不想起并引用第23条?而非得要交AGENT/FORWARDER提单?----尽管L/C并不限定是CARRIER提单,可见CARRIER,AGENT和FORWARDER之间的概念让你一直模糊或等同了起来。打个比方,L/C要求提交正本的时候,你总会强词夺理地出示副本声言:我的副本就是正本。所以你也一直敢理直气壮地说:货代就***是CARRIER! 坦白说我懂得比你们少得多,我就插一句凑下热闹。在我们这边银行交单的时候,我们银行不会很仔细地去看货代单还是船东单。 在L/C对提单签发人没有特殊要求的前提下,银行的意见被我们通俗地理解为: 1。提单上出现“AS CARRIER”字样,然后只出现一家公司的签章。 或者2。提单上出现“AS AGENT FOR THE CARRIER”等,不好意思,不管那章是谁家的签章,你就算打印也要再给我打上CARRIER的名字(即出现两个公司的名字)。为此还真同我们的一些货代费了不少口水,有些人死活说提单上盖了什么章就是什么,不能随便再打上什么字。 后来为了避免麻烦,我们很直接就对货代说给我们找“AS CARRIER”的章给盖上,要不银行那边摆不平。 嘿嘿。。。本帖子2006-08-26 7:33:53由爱笑的进行编辑!! 本帖子2006-08-26 7:43:46由爱笑的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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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追忆似水流年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7 回帖数:110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5:55:58 | 黄某人 出言不逊,妄自猜测的习惯真是惹人厌,我尊重油条,那是因为油条的胸怀和他对我们的帮助,但要把我归结到油条兄的学生,那我就敬谢不敏了。有些东西你熟,但有些你也是门外汉,不要这么到处煽风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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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6:02:34 | 以下是引用追忆似水流年在2006-8-25 15:55:58的发言: 黄某人 出言不逊,妄自猜测的习惯真是惹人厌,我尊重油条,那是因为油条的胸怀和他对我们的帮助,但要把我归结到油条兄的学生,那我就敬谢不敏了。有些东西你熟,但有些你也是门外汉,不要这么到处煽风点火。 |
请自重!想清楚措词再发言!快看完***近我发给你的UCP 500再发言.说你是他学生,很委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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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6:08:39 | 以下是引用爱笑的在2006-8-25 15:53:57的发言: [color=#00008B]今天有两份信用证刚交单,不过银行打电话过来说单证有几个问题,本人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在这里让还请各位朋友帮忙出谋划策。 1.韩国信用证中有两个问题: A. 提单的签章问题,银行说提单上不可 |
在我们这边银行交单的时候,我们银行不会很仔细地去看货代单还是船东单。 ====那是因为L/C对货代单和船东单都接受. 在L/C对提单签发人有特殊要求的前提下,银行的意见被我们通俗地理解为: 1。提单上出现“AS CARRIER”字样,然后只出现一家公司的签章。 或者2。提单上出现“AS AGENT FOR THE CARRIER”等,不好意思,不管那章是谁家的签章,你就算打印也要再给我打上CARRIER的名字(即出现两个公司的名字)。为此还真同我们的一些货代费了不少口水,有些人死活说提单上盖了什么章就是什么,不能随便再打上什么字。 后来为了避免麻烦,我们很直接就对货代说给我们找“AS CARRIER”的章给盖上,要不银行那边摆不平。 嘿嘿。。。 ====YES!可以这样处理,真正的外贸实践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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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6:18:13 | 6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9 回帖数:2711 发帖时间 - 2006-8-25 11:36:13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收藏本帖 典型的"眼力"问题! 7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3-27 16:05:35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这里有点差别,***搞清楚: 如果提单已经显示有CARRIER,这时作为货代签章,只能使用AS AGENT FOR/ON BEHALF XX THE CARRIER;如果没有类似描述,但从提单表面看来,货代就是CARRIER,签章使用AS CARRIER没有问题! =============================================================================== 进入手术室,在无影灯下拿起手术刀帮你油条解剖。你的B/L签单免疫系统遭受侵袭,需要排毒,皆因“签发提单者的身份描述”与“签发提单者的盖章”两大载体你一直没有进行有序的排列。 “如果提单已经显示有CARRIER,这时作为货代签章,只能使用AS AGENT FOR/ON BEHALF XX THE CARRIER;” LOOK 一 LOOK上面,货代签章会是这样的吗?----“AS AGENT FOR/ON BEHALF XX THE CARRIER”,何况这样对提单签发者身份的描述包括英语顺序也不正确。与此同时,货代公司的条形或椭圆形章,并非只限于盖在提单右下角,在日常办公文件或对外签约中,有时也用得上这个章,比如租写字楼吧,那么,货代公司会把“AS AGENT”这些英语刻入其***中吗?当然,不排除某些货代公司刻有专门用于提单盖章的***中,例如:“AS AGENT”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APL SHIPPING CO.,LTD.”,但这些措词多在B/L制单时打上;然后,作为货代AGENT的***,都是这样或类似:- For & on behalf of XXX Shipping Co., Ltd. 对于提单签发者的身份描述,一般来说,有且只有以下这两种:要么是承运人CARRIER,要么就是其货代AGENT。只能择其一而并非两种都同时存在于提单之上。 1、As Carrier; 2、As agent of the Carrier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或许你语文表达能力欠佳,那帮你阐述下:- 1、如果是承运人AS CARRIER提单,所盖***的船公司名称要与提单右上角的公司名称一致; 2、如果是货代AGENT提单,假设提单右上角的公司名称为APL SHIPPING CO., LTD.,货代为ABC CARGO LINES,那么,提单右下角必须这样对签发提单者进行这样描述: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APL SHIPPING CO., LTD.,然后盖章如下:- For & on behalf of (伴签字) ABC CARGO LINES 你的另一症结乃是不懂得“For & on behalf of”这一词组如何从UCP 500向提单理解和使用方面的过渡!很多时候不是机械地照搬,而是活用。解决你以上症结,就算手术成功了。 休息下先。如果油条等同志们还是不明白,相信上面15楼的实践操作经验可供你们好好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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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6:33:27 | 以下是引用追忆似水流年在2006-8-25 15:55:58的发言: 黄某人 出言不逊,妄自猜测的习惯真是惹人厌,我尊重油条,那是因为油条的胸怀和他对我们的帮助,但要把我归结到油条兄的学生,那我就敬谢不敏了。有些东西你熟,但有些你也是门外汉,不要这么到处煽风点火。 |
呵呵,觉得你说话还算比较平和,而且不时擦出技术的火花, ALL RIGHT!若以上我认为你是他学生而让你觉得有过分的地方,我愿意在此作出道歉!作过揖了!不过,如果说我煸风点火的话,不敢苟同。至于让我作为门外汉的东西,Well! 我愿移“杯”就教,愿闻其详,那请请! 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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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james1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286 回帖数:2264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7:36:46 | 现在天气还是有些热啊。呵呵。 从我所操作过了解的签章有几种: 1、船公司或船代,这个不多说了。 2、货代,货代里有些是在交通部申请无船承运人的。他们出的货代单里签章也分两种, 一种是AS AGENT OF CARRIER, 还有一种就是AS CARRIER。还有一些货代没有申请无船承运人资质的也有盖AS CARRIER的,这种提单是无效的,打起官司来出口方很头晕的。虽然对提货没有很大影响。 油条的解释我看过了,我感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从上面所提及的特定及L/C未规定的情况下所出具的该种提单下,这种货代也可以敲AS CARRIER。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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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genard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 发帖时间 - 2006/8/25 17:50:49 | 孤陋寡闻!-----没见过,就不要妄加推断! 国外有一些代理签发提单时,是这样表明身份的: XXX(代理的名称) (签字) FOR AND ON BEHALF OF XXXX, THE CARRIER 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8-25 16:18:13的发言: For & on behalf of (伴签字) ABC CARGO LINES 你的另一症结乃是不懂得“For & on behalf of”这一词组如何从UCP 500向提单理解和使用方面的过渡!很多时候不是机械地照搬,而是活用。解决你以上症结,就算手术成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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