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11-21 13:14:08的发言: 一定要特别给你指出来吗?----还外贸专业科班毕业的!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11-10 17:39:29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荔枝姑娘在2006-11-10 16:54:26的发言: 真是高效率哦!谢谢!! 还 |
你知道“保兑信用证”的“保兑”是什么意思吗?——***承兑,既然我知道存在保兑信用证这一种类,那有什么理由不清楚承兑之说法?同时,远期信用证又是什么?里面亦包含了承兑之意。至于保兑L/C,接触过的—— THE FFDLC SHOULD BE ISSUED OR CONFIRMED BY A WORLD TOP 50 BANK. CONFIRMATION CHARGES, IF ANY, FOR SELLER’S ACCOUNT. 可以说承兑汇票,可以说信用证已经得到承兑,但是,不以“承兑信用证”作为标准说法名称去归入信用证作为一个种类——尽管有些资料存在有“承兑信用证”这一方式的说法,但它可以归入保兑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等类别之中。参考资料:- http://www(dot)zixishi(dot)cn/sikao/ *域名隐藏* ?id=212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不同性质信用证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1、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1)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受益人,在该信用证议付之前,可以随时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限内未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根据UCP500第6条规定,凡信用证上未注明是可撤销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2、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立信用证而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付款的信用证。经过保兑的信用证就由开证行和保兑行共同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 (2)不保兑信用证是指没经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叫做不保兑信用证。 3、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内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收款,银行收到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立即付款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须开立远期汇票收款的信用证。 4、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的信用证和可分割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上注明“可转让”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把该信用证上的全部或一部分权利(包括出运货物及交单取款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可转让信用证只能作一次转让。 (2)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上没注明“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只限于受益人使用。 (3)可分割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使用的信用证。 5、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指受益人在一定期限内利用规定金额后,仍然可以重新恢复至原有金额继续使用,直至规定次数或累积金额限度为止的信用证。 6、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分别申请开立以对方作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两证可以互为生效条件而同时生效。这种信用证常用于补偿贸易或来料加工的业务结算。 7、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由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申请签发给受益人的一种***付款的凭证。开证人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必须履行其按信用证规定条件付款给受益人的责任。备用信用证通常作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一种银行***,当债务人违约时,受益人向开证行提供债务人违约证明时,开证行即须向债权人承担付款责任。银行对备用信用证的审证时,只要求受益人签署的证实借款方违约的证明或声明,并不需要去调查借款人是否真的违约就可以付款。 http:// *域名隐藏* (dot)com/question/ *域名隐藏*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兑付,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分为:自动式循环,非自动循环。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 (10)备用信用证。 http://www(dot)law-walker(dot)net/ *域名隐藏* ?id=249 http://www(dot)86qiye(dot)com/famen/218/83/2006_03/8670_ *域名隐藏* A. 按基本性质分类 a. 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运输单据。如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等。通常还包括***、保险单等商业单和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汇票如附有不包括运输单据的***、货物清单等,仍属光票。 b.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开证人及保兑行(如果有)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信用证的规定和承诺。 信用证上未注明可否撤销,即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基本上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予以修改或撤销,但若受益人已按信用证规定得到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则银行的撤销或修改无效。 c. 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凭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性付款责任。 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不保兑的信用证。我国银行不开具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故我国进口企业通常不接受开立保兑信用证的要求。 d. 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征和议付信用证四种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是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议付信用证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通常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银行扣取垫付利息和手续费后 立即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议付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前者受益人可任择一家银行作为议付行,后者则由开证行在信用证中***一家银行为议付行。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付款责任。 即期付款信用证和远期付款信用证都在信用证上明确规定一家银行为付款行,不要求受益人出具汇票,仅凭提交的单据付款。承兑信用证则规定由开证行或***的承兑行对受益人开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以上三种信用证,是否有银行愿意议付与开证银行无关。 一切信用证都必须明确表示它适用于哪一种方式。 B. 附加性质分类 a. 可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上注有"Transferable",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使用。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则是实际供货商。 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的授权银行(转让行),向第二受益人开出新证,新证由原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原证条款不变,但其中信用证金额、商品单价可以减少,有效期和装运期可以提前,投保比例可以增加,申请人可以变成原受益人。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转让给新的受益人。 在使用过程中,当第二受益人向转让行交单后,***受益人有权以自己的***和汇票替换第二证受益人的***和汇票,以取得原证和新证之间的差额。 b.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适用于分批均衡供应,分批结汇的长期合同,以使进口方减少开征的手续、费用和押金,使出口方既得到收取全部交易货款的保障,又减少了逐笔通知和审批的手续和费用。 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方式可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 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条件有三种: (l)自动循环。即不需开证银行的通知,信用证即可按所规定的方式恢复使用。 (2)半自动循环。在使用后,开证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停止循环的通知即可恢复使用。 (3)非自动循环。在每期使用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才能恢复使用。 c.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信用证中规定:"远期汇票即期付款,所有贴现和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这种信用证,受益人开出的是远期汇票,但议付时等同于即期汇票,不因此而增加贴息的负担。对开证申请人来说,取得了延期付款的融资方便,又利用了开证银行优惠的贴现率。 d.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 即期信用证中规定,议付行在议付后可以电传方式通知开证行,要求开证行立即以电汇方式将货款拨交议付行。这种方式使出口商在议付时减少扣减贴息的计息天数,但开证行未经审查即先行付款,故开证行往往在信用证中***一家可靠的议付行,即为限制议付信用证。 e. 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指受益人以原证为抵押,要求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通常由中间商申请开上给实际供货商。其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 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f.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指两张互相制约的信用证, 进出口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的银行互为开证行和通知行。这种信用证一般用于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通常在先行开出的信用证中注明,该证需待回头信用证开出后才生效。 本帖子2006-11-21 17:00:08由BruceHuang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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